关于献血和免费用血

2025-12-17 00:45: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第十一条 献血者享受下列待遇:
(一)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无偿使用血液,五年后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二)累计献血八百毫升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和红十字会给予奖励,并终生无偿使用血液。
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自献血之日起三个月后五年内无偿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如超出其献血量用血,只收取用于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第十二条 实行无偿献血互助金(以下简称互助金)制度。临床用血的公民,本人未献血、其配偶和直系亲属未参加无偿献血且其所在单位也未完成年度献血计划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三倍交纳互助金。
无单位的公民以及非本省公民,符合献血条件但未献血并且配偶和直系亲属也未参加无偿献血的,医疗临床用血时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交纳互助金。

血费虽然贵,互助金更高,为了少负担,献血一定要。^_^

回答2:

随时,你本人可以终生无限量免费使用,父母子女配偶一直可随时无偿时使用你献血的总量

回答3:

你献血后你的亲人随时都可以等量无偿用你鲜血的总量和。

回答4:

按照规定,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八百毫升以上(含八百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按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的配偶、父母及子女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