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辞职的问题!!!!

2025-12-16 20:29:1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辞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
相关法条: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且有下列情况你可立即解除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2:

一般的公司提前一个月写辞职申请就可以了,这一个月做工作交接。
如果公司牛B点就会按合同上的规定找你赔钱,不过也没多少的。。。具体的你问问人事部,或者公司其他熟人吧

回答3:

是的!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

回答4:

你说的太对了 交辞职报告就行 我们单位不管领导还是工人 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就走人 也许用不上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