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2025-12-17 08: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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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92年结婚,94年生一女儿,93年开始做生意收入100余万,全部交给丈夫的母亲,但年代久远,他们可能不承认,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100余万应认定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为全部交给婆婆,而且又年代久远,并且你又说他们不承认,如果你又拿不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的话,这100余万是无法拿来分割的。如果你相分这些钱,那你就要想办法拿到证明这些钱是你们挣的,而且交给婆婆管理,现在要求婆婆返还。
2、他们家四个孩子。婚后我们和他父母一直住在一起,他父母名下现有房产一套。98年用他母亲一处房子和3万元换购住房一套。
由于你们住在一起,财产分割这一块又涉及到家庭财产分割问题,你想要拿到你应得的那一份,是需要拿出证据的。至于分割的程序的问题,我认为应先就家庭共同财产先进行分割,分出属于你们夫妻的那一份家庭财产之后,由于这一份家庭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可以就这一份进行分割。
3、2005年他母亲和妹妹出面给我们购买住房一套,这两套房子房本是他名字,他名下还有两台车,我名下有存款10余万。
由于是在婚后购买的,如果购买当时你婆婆和你小姑子没有明确书面约定此房产是赠予你老公的话,那依法就应认定是赠予你们夫妻二人的,尽管此房产落在你老公名下,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同理,他名下的两台车,只要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样的,你名下的10万元,如果你无法证明这是你婚前就有的,那也会被推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他及他家人提出房子虽然是他的名下,但实际是他母亲的,我无权分割,请问是否合理?
他们的说法是站不脚的,房屋的所有权是以房产本登记为依据的,写的是你丈夫的名字,就认定为是你丈夫所有。结合上一个回答,此房产是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给你个视频地址,《婚姻家庭专辑》讲的比较详细可以自己去看。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进行诉讼前保全,以防止夫妻财产被恶意转移。
http://www.tudou.com/home/yyls01/

回答2:

回答3:

回答4:

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分割婚前财产。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离婚时,房产属于男方;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共同还贷部分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回答5: